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锅炉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0-JW06-W1014 三、 项目概况: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等材料为准)。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0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企业近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纳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凭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失信记录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 (三)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www.chinabidding.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某部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悦 电 话:********752 招标人:内蒙古某部 2020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
标签: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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