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薄弱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薄弱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薄弱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薄弱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项目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2.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2.1项目概况: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及中学理化生仪器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台、实验仪器等)、中学理化生仪器设备(物理实验设备、化学实验设备、生物实验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中小学科学实验室、理化生仪器设备(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台、实验仪器、物理实验设备、化学实验设备、生物实验设备等);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2Z037-CG01。

二标段:科学实验室、理化生仪器设备(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台、实验仪器、物理实验设备、化学实验设备、生物实验设备等);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2Z037-CG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必要条件及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各包涉及货物的生产(或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为证明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报名时投标人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必须是吉林省教育厅2009年度或2010年度吉林省农村乡(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教学室装备项目中实验室设备中标企业;(需提供吉林省教育厅签发的吉林省农村乡(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教学室装备项目中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须提供2012年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供应商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经检查有效,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办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邓长江

电 话:136*****8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李凤祥

电 话:133*****558

 2012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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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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