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招标公告
笔记本招标公告
[协议供货]采购笔记本(CG********)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笔记本
采购公告
(第一次)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对 采购笔记本 项目在国内以 协议供货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笔记本
(二)项目编号:CG********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 1 个品目,本次采购 1 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第001品目:办公自动化设备
(0)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1
笔记本
3台
联想THINKThinkPad L421-02: 显示器属性:14.1寸
CPU:i5-2450
内存:4G DDR3
硬盘:500G (5400转)
显卡:ATI ROBSON XT DDR3 1G
声卡:集成
光驱:SUPER MULTI
网卡:集成
鼠标:标配
电脑包:标配
操作系统:WIN7 HOME
节能产品编号:CQC********040
安全性设置:指纹识别
其它:蓝牙,摄像头, 4合1多媒体读卡器,6芯锂电池,
(1)合同款支付
待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收款及履约验收凭证后, 一次性 支付。具体付款顺序、条件和比例如下:
付款序号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1
协议供货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付货并通过验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买方签字盖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及时支付。
100%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如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供应商加入其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与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6月29日15时00分 。
五、投标方式
协议供货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
六、说明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条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投标文件中需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3.若招标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4.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采 购 人: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197号
联 系 人:李嘉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
联 系 人:姜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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