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旗薛家湾官板乌素煤矿

债权总额:148,214,981.1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48,214,981.1元,其中债权本金137,000,000元,欠息11,214,981.12元,实现债权的费用762,759元,担保方式为:1、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2、实际控制人丁文祥夫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华煤矿采矿权第二顺位抵押;4、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责任保证;5、白建平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3%股权质押;6、内蒙古特弘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责任保证;7、内蒙古特弘众普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8、特弘持有的内蒙古特弘众普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质押。


二、企业概况

借款人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址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丁毅,实际控制人丁文祥,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运输、发电等。本部名下煤矿产能规模为24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电煤。股权状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备注

1

丁文祥

1667万元

16.67%

2

李彦花

1667万元

16.67%

丁文祥的妻子

3

丁毅

3333万元

33.33%

丁文祥长子

4

丁彪

3333万元

33.33%

丁文祥次子

合计

10000万元

100%

资源情况 单位:万吨


序号

煤矿名称

矿区地址

煤种

核定产能

权益比例

1

来叶沟煤矿

准格尔旗纳日松

动力煤

120

100%

2

官板乌素煤矿

准格尔旗薛家湾

动力煤

120

30%

3

协华煤矿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唐公塔

动力煤

90

100%

4

乌拉素煤矿

准格尔旗羊市塔

动力煤

60

51%

合计

390

  1. 保证(抵质押)情况

(一)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格尔热力”)

特弘集团持有准格尔热力51%股权,准格尔热力注册地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5000万元,法人代表刘志强,实际控制人丁文祥,主营业务为供热、发电、供电、房屋租赁、管网维修、施工、建设,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全镇居民和商业提供供热和管网维修,有两台1.5KW发电机组,发电售往周边煤矿。目前经营情况尚可,贷款余额3810万元。涉及法律诉讼22笔,无被执行信息。

近期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年份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营业利润

1

2019年

21843

18156

2641

2

2020年3月

9117

5649

3355

保证人2:内蒙古特弘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弘投资”)

特弘投资注册地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10000万元,法人代表丁毅,实际控制人丁文祥,实际办公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主营业务范围有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代理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房屋租赁等,目前本部无经营。

特弘投资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备注

1

丁文祥

1667万元

16.67%

已质押交行

2

李彦花

1667万元

16.67%

已质押交行

3

丁毅

3333万元

33.33%

已质押交行

4

丁彪

3333万元

33.33%

已质押交行

合计

10000万元

100%

特弘投资持有11家公司股权,其中8家已经停产,在产3家企业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世纪银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股比24%,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处资不抵债状态)、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10%,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处资不抵债状态)、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占股比2%,因占股比少,特弘投资无经营权、话语权,无法取得该公司财务报表及净资产信息)。

保证人3:内蒙古特弘众普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普”)

众普成立于2010年11月29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法人代表王江伟,实际控制人丁文祥,主营业务为复合导光板生产和销售,因产品落后所以停建,生产设备无价值。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备注

1

内蒙古特弘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万元

80%

质押于我行

2

北京众普寰宇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

20%

合计

5000万元

100%

保证人4:丁文祥李彦花夫妇连带责任保证

  1. 丁文祥夫妇持有的借款人股权已质押于我行。

  2. 丁文祥夫妇持有的特弘投资股权已质押于交行。

  3. 丁文祥名下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上拥有6套商业房产,2016年时借款人用其在我行办理以物抵息业务,于2018年末归还欠息后已办理赎回。2018年,我行在法院查询以物抵息的诉讼档案,发现该房产已被其他债权人于2014年首封。2020年我行立案时,向法院提供了该项财产线索,法院未予以查封。

  4. 由于特弘集团经营不善,且负债较高,丁文祥夫妇早已将资产转移至其两个儿子名下,个人名下无资产,我行将其诉讼后,经过多轮排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未能发现并查封其资产。

(二)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物:协华煤矿二押

质押物1:白建平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3%的股权

质押物2: 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质押物3:内蒙古特弘众普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前文已介绍各公司基本情况,详见上文。

四、查封物情况

查封资产1:首封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鸿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

内蒙古瑞鸿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铁路运输,在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有煤炭发运站台,周边原煤铁路运输均需通过该站台发运,但因特弘持股比例较小,无经营权和话语权,只有分红权。特弘掌握的该公司最新报表为2019年11月30日报表:总资产27321万元,总负债43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940万元,销售收入9860万元,销售成本4429万元,利润总额3737万元,净利润3081万元。

查封资产2:担保人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公司一般户353.55多万元

查封资产3:来叶沟煤矿采矿权

前文已介绍基本情况,详见上文。

查封资产4:协华煤矿采矿权。

前文已介绍基本情况,详见上文。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1、借款人及担保人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公司均有经营性现金流入。

2、查封的来叶沟煤矿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交易条件

一次性支付

八、处置方式

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2-58295990

传真:022-58295965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00202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582959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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