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载旺村万亩粮田先行示范区(一期)招标公告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载旺村万亩粮田先行示范区(一期)招标公告
南浔区旧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载旺村万亩粮田先行示范区(一期)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水利工程项目。
本发包项目南浔区旧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载旺村万亩粮田先行示范区(一期)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本次发包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载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南浔区旧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载旺村万亩粮田先行示范区(一期)
新建生态砌块护岸总长150.0m,A型堤防加固长度1290.0m,B型堤防加固长度1270m,长滩漾河道清淤暂定10000m3,区域内地块整理工程。
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230万元。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包企业。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水利-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1日9时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以下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CA锁”和提供的纸质竞包文件在竞包截止时间前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旧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浔区旧馆镇创业创新产业园科创大厦六楼(旧馆镇三桥村三官桥北面)】。
5.2 超过竞包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竞包文件和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时间递交、未按照发包文件递交保证金及密封的纸质竞包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5.3 竞包人在递交竞包文件CA锁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竞包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详见竞包文件格式中技术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前未递交则其竞包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7. 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竞包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竞包活动(即竞包代表)(2)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内的,竞包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竞包人若为省外的,竞包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竞包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竞包活动;
(4)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竞包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竞包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竞包有效。
注:各竞包单位在开标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竞包。
8. 联系方式
发包人: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载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载旺村 地 址:湖州市凤凰一村14幢
邮 编: 313000 邮 编:313000
联系人:施 思 联 系 人:朱斌、褚豪
电 话:****-*******电 话:****-*******
9. 软件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 话:********00
联 系 人:徐振峰(国泰新点)电 话:186*****351
联 系 人:施展(品茗) 电 话:138*****002
竞包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
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6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竞包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4 |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5 | 本工程拒绝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发竞包)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竞包)、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承包)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竞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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