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华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华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五华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华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项目
2、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0-25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3间心理咨询室、1间接待办公室、1间团体沙盘室、1间团体辅导室、1间心理宣泄室、1间档案室以及楼梯、过道等装修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
5、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6、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宫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完成。
8、质保期:1年。
9、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申请人信誉:磋商申请人近5年内无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安排
1、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请于2020年08月14日至 2020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单位在册人员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不接受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宫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2*****200
代理机构: 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 系 人:丁文攀
联系电话:****-********转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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