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节日氛围营造(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节日氛围营造(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石峰区2012年节日氛围营造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峰区2012年节日氛围营造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石峰区道路绿化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已落实。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止,二标段没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二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峰区2012年节日氛围营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00万元,其中:
二标段:节日氛围布置广告造型(灯组、艺术造型)工程,投资额约150万元。
本标段包括国庆节、春节(含元旦节、元宵节)、五一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及中秋节;布置地点均包括白石港桥头两侧、响石广场四个方位、石峰大桥桥头两侧、楠峰广场、区政府大门口、红旗北路桥头、清石广场、三二0入口。节日不同,布置地点和要求不同,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必须在每个节前1-2天完成,现场施工期为7天。合同期限为一年。
2.5质量要求:合格。保证造型符合节日特色、氛围热烈,且安全稳定,不退色,耐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经营范围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中的两个:从事影视、广播、霓虹灯、灯箱、路牌、标识标牌、印刷品、礼品、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类的企业。
3.3必须有类似工程经验(需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并且合同内容中含有影视、广播、霓虹灯、灯箱、路牌、标识标牌、印刷品、礼品、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类之一,其中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在2010年6月底之前);
3.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类似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实景照片。以上(1)至(2)项均需提供复印件三份(逐页加盖公章)。
3.5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招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招标文件另行择期发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日报、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石峰区道路绿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
联系人:刘蓉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17楼
联系人:唐登木 电话:139*****626 157*****573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株洲市石峰区道路绿化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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