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
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
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4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韶山市东兴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0】047号。
(3)项目内容: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2.48万元。
大写:陆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 | 韶山市东兴建设有限公司 | 韶山市林业局防火物资储备库及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 | 1 | 项 | 62.48万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日期: 2020年7月6日
履行期限:60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人负责实施。
4.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款达到合同总额的97%,余款(3%质保金除外)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曾卫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13054140929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山支行
账 号:1904032209200040484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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