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2020年至2021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意见

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2020年至2021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

项目名称:高新区人才中心2020年至2021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新区人才中心2020年至2021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73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省、市各级人社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高新区(滨江)近年来引进人才数量始终位列全市前列,为使人才安心留在滨江创业就业,人才中心必须提供完备、优质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系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为区内企业、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因人才中心现无在编人员承担该项工作,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区属国有唯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该项公共服务职能。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17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16年至今,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一直由杭州高新人力资源中心(现更名为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承接实施,服务良好且符合采购方的各项需求。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原有投资损失;无法保障与原有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到要求。 2、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档案管理服务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防护、稳定的服务团队、较高的服务素质等要求。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区人力社保局委托监管的国有企业,是区属唯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市场竞争条件尚不具备,且2019年度,区人才开发中心涉及档案服务满意率达99%以上。 3、根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区财监督[2019]130号)第六项第3条“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第(1)点“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1号楼4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

联 系 人:侯俊安

联系电话:0571-88119352

传真:/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1号楼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滨江区财政监督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760023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08191046029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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