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其2012年附属幼儿园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2012年附属幼儿园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DZC2012-B011
招标文件编号:XT2012-B12
二、采购内容: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2012年附属幼儿园建设工程
注1: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 唯一 方案报价(报价为完成此项目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此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本文件规定的费用等)
注2: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值为:30.88万元(其中附属幼儿园改造18.24万元,行政办公楼维修改造12.64万元)。
三、投标事项及交货、付款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 不分包 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 不分包 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标投标(联合体标投标词义见第一章第2.6条)
4、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一份和副本二份。
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6、项目工期及施工地点
项目工期: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
施工地点: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
7、付款单位及方式
付款单位: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开工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确认金额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送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付款至9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留5%工程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年内无息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具有国家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4.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8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从2012年6月29日起至2012年7月6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2、发售价格:
2.1谈判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审核,招标代理人将对前来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预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注: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文本为准,从《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开标截止前两天到我公司登记确认。
六、投标人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 月7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2年 7月7日下午3:00
投标、开标地点:衡东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七、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衡东县南湾乡中心学校
标书答疑人:王学良 联系电话:
137*****929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项目负责人:唐宗秀 唐花玲 联系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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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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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衡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