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设备(第一包)招标公告

矿山设备(第一包)招标公告



庆安县交投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矿山设备采购公告(第一包)

我公司接受庆安县交投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庆安县交投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矿山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01

1.2项目名称:庆安县交投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矿山设备采购(第一包)

1.3采购需求:厂区内自卸车辆/4辆

1.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到场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价款,交付验车后支付剩余50%合同价款(付款前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交货地点:绥化市庆安县福宝源采石场。

1.7质 保 期:6个月(不限里程)。

1.8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1,300,000.00元(含税、含运费)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

4.2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其中之一。

4.3意向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6.2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3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庆安县交投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庆安县哈伊公路北侧旺仔家园商服S1室

联 系 人:吕欣达

电 话:176*****332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




标签: 矿山设备 开发 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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