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虹梅花苑城市微更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梅花苑城市微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4-11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20-700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虹梅花苑城市微更新项目,主要包括:虹梅花苑内:新建一幢2层社区活动中心、装修原居委会、新建活动步道、围墙、大门等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磋商文件、甲方要求及图纸为准。 5、交付地址:虹梅花苑内 6、交付日期:开工后 90 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705100.00元(国库资金:2705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22922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开工后 90 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13、电话:2230007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2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相关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4)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查询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及承诺书,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注:本项目报名人需提供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社保缴纳凭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7 09:00至2020-08-21 23: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成功上传原件扫描件后,请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0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前往杨浦区铁岭路32号1501室进行验证并购买磋商文件,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注:本项目报名人需提供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社保缴纳凭证)。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3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31上午10:30(暂定)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杨浦区铁岭路32号1501室 2、磋商地点:杨浦区铁岭路32号15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8 条要求。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4、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带至报名现场进行验证。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程桥街道办事处(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哈密路1955号 | 地址: | 杨浦区铁岭路32号1501室 | 邮编: | 200336 | 邮编: | 200082 | 联系人: | 徐毅 | 联系人: | 王子玉 | 电话: | 13917015495 | 电话: | 18261812585 | 传真: | 22300075 | 传真: | 02154958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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