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自卸车招标公告

环卫处自卸车招标公告

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FACG-GK-*******招标公告
046,037-1
FACG-GK-******* 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福安市环卫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ACG-GK-*******(2012安财购计[046,037-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 专用汽车 垃圾运输 16辆 具体见招标文件 福安市环卫处 ****-*******189*****839 福安市区
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 专用汽车 垃圾运输 1辆 具体见招标文件 福安市环卫处 ****-*******189*****839 福安市区

3、预算资金:178.8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06-30至2012-07-19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采购中心办公室
6、联系人: 孙树峰 陈力玮
7、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http://ndfa.fjzfcg.gov.cn E-mail:
8、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148.8万元,合同包2预算价为30万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4。
9、投标截标时间: 2012-07-20 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2-07-20 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会议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福建兴业银行福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 132*****120*******
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2012-6-30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ACG-GK-*******项目名称: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 福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采 购 中 心二O一二年六月 地址: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电话:****-******* 邮编:355000 传真:****-*******下载网址:http://ndfa.fjzfcg.gov.cn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一、投标邀请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二、招标货物一览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一、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二、招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五、投标文件的评估与比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六、定标和签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9七、招标项目的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第四章福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8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9(报价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9检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0一、开标一览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1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四、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5(技术商务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5检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6一、投标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7二、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9三、货物说明一览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0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1投标人的资格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产品在清单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6五、商务要求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六、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8其它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9七、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0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1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1.招标编号:FACG-GK-*******2.项目名称: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3.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内容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148.8万元,合同包2预算价为30万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4。5.领取、下载标书时间: 2012年6月30日起至2012年7月19日(领取标书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载后请于当日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否则,造成招标内容修改通知等无法送达的,后果自负。6.领取标书地点: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采购中心办公室。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包1)、壹万元(包2)。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和福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ndfa.fjzfcg.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7月2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会议室。12.本项目采购人:福安市环卫处联系人:余童联系电话:****-*******189*****839地址:福安市区采购机构: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邮编: 355000联系电话:****-*******传真:****-*******项目负责人:孙树峰陈力玮电子信箱:开户名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福安支行帐号:132*****120*******二、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配置及技术指标数量预算价(元)交货地点交货日期11自卸车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16辆*******福安市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天内到货21压缩自卸车1辆300000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一个或几个合同包进行完整报价,拆包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即按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技术规格、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配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绝。4.合同包2报价为不含车辆购置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采购人:福安市环卫处项目名称:福安市环卫处自卸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ACG-GK-*******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内容2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148.8万元,合同包2预算价为30万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4。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福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大楼8层)接收人: 孙树峰 陈力玮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7月20日下午 3:00 512投标保证金:包1人民币叁万元,包2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619.7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推荐一家中标候选人,具体见19.7。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第二章17.3款,请投标人认真研读。7招标服务费:本次报价不包含中标服务费(即不缴纳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8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9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⑴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壹份(需盖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公章);⑵福安市政府采购验收交接单贰份;⑶福安市政府采购合同贰份。10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由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付合同总金额的80%,20%的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三个月由用户支付。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福安市环卫处。2.2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3 “投标人”系指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更换设备或部件、维修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1.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超经营范围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3.1.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148.8万元,合同包2预算价为30万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1.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或未年检的为无效投标)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国、地税);⑶投标人资格声明;⑷组织机构代码证;⑸法人代表授权书(若法人代表参加无需);⑹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⑺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⑻凡属国家强制要求3C认证和节能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⑵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⑶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2和3.3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3.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3.5投标代理人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中心及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①投标邀请②投标人须知③招标内容及要求④合同主要条款⑤投标文件格式⑥招标相关附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扣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投标人应对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所涉及到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软件、硬件设备采购、运输、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开通、售后服务,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方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8.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拆包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若有)(4) 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声明(若有)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投标书(2)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 货物说明一览表(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⑤所投产品在最新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 商务要求承诺书(6)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7) 投标保证金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人应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包1)、10000元(包2)。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供应商应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上必须提供与存入保证金时相同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上必须提供与存入保证金时相同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12.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⑵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⑶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⑷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⑸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⑹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⑺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b、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必须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A4幅面纸张打印、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装订必须为永久性的、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制作、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14.1条至14.2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并书面通知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15.2开标由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开标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唱标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或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书面异议的(含未确认),视同认可开标记录。15.4开标时,各投标人代表须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验与签名确认。16.评标委员会16.1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侯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1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⑴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⑵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⑴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⑵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⑶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⑴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3.1、13.7、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⑵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⑷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⑸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⑹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⑺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⑻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⑼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⑽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⑾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⑿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或未年检的;⒀超经营范围的为无效投标的;⒁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未按规定填写的;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19.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⑵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6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9.6.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9.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7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要求,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清单或文件复印件、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对我省中小企业投标产品或服务一次性给予该产品或服务投标报价总金额3%的价格扣除。【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企业划型标准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适用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的优惠条款。】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价格最低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评标价相同,则投标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拥有认证数量相同,则按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中标通知21.1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前将按《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中标候选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由采购中心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福安市政府采购活动。21.2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1.3不再向没有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请投标人登陆福安市政府采购网了解相关公告。21.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12款规定。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2.5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包1)、壹万元(包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十日内原额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售后服务要求逐项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答与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内容及要求:2.1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2.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2.3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的正规、正版之产品,应保证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与采购中心、采购人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中心、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2.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正规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否则用户不予验收。2.5产品技术及服务要求:2.5.1合同包号1、2主要技术要求1.自卸车1.1.国Ⅲ标准1.2.玉柴发动机:95马力以上,66千瓦以上1.3.配钢丝胎1.4.配单冷空调1.5.助力方向1.6.车箱尺寸:3600×1750×8001.7.底盘型号:EQ1060J20D31.8.上户吨位:3吨2.分装式压缩自卸车2.1.康明斯柴油发动机:180马力以上2.2.国Ⅲ标准2.3.配单冷空调2.4.配钢丝胎2.5.助力方向2.6.核定载重吨位:5吨及以上2.7.底盘型号:C2Q5120ZYS3D2.8.后装可装桶(桶高95cm×65cm)2.9.车辆主体:东风天锦2.10.外形尺寸:7950×2450×2950商务要求1.发动机免费保修、质量保证期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其他零件免费保修、质量保证期按厂家标准承诺。免费保修、质量保证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2. 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受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修复,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3. 免费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维护。以上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免费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车辆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仅收取零件成本费和基本服务费。5.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维修培训,直至用户方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3.设备安装及调试(1)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车辆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2)中标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用户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3)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车辆由中标供应商及用户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质量验收。(4)车辆验收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5)验收标准:货物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6)中标供应商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7)中标供应商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8)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安装现场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4.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设备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保修;招标文件没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国家无规定的,按厂家标准或与用户协商结果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除本招标文件有规定的维修时间外,其余维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为不超过8小时。除本招标文件另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要在投标书中详细写明各部件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并明确注明是由厂家保修还是由经销商保修,所有设备要按投标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时间进行保修,保修期内,设备维修时间超过3天的,必须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2)质量保修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供方最终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诺。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中提供最优、最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3)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将造成投标被拒绝。第四章 福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福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招标文件有要求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FACG-GK-*******(H)甲方: 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现依照采购结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严格按照如下清单的要求提交设备: 名称品牌型号和配置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人民币: 万 仟 佰拾元整(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元) 2.供货时间: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3.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5.验收:甲方负责验收。货物送达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配件及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方、乙方确认后,甲方和乙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提交给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6.异议期: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设备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7.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正式税务发票须经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确认,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交接单及发票复印件并经审核无误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支付货款。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本合同所购置的货物售后服务按乙方对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的承诺执行,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质保期要求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受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个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和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5%。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原因,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一方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元(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异议期过后退还。若乙方违约,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本合同第10条约定赔付。14.合同纠纷及临时事件的处理方式:若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福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释:《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报价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投标人名称 : 日期 : 检 索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4、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声明(若有)一、开 标 一 览 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贷物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供货时间1121投标总价人民币:(¥:)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价 格出厂价现场交货价14投标总价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号/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号/品目号。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 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1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种类1-1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节能、环境标志”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9.7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均不予认可。3.3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四、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声明(投标人若认为自己属于福建省中小企业,须就此声明,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本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属以下类型中小企业(在【 】中打“√”):【 】工业中小企业。(标准: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标准: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其他类型中小企业:(由投标人按《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类型自行列出。)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封面格式: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技术商务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检 索1、投 标 书2、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5、商务要求承诺书6、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7、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书致: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一、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4) 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的声明(若有)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⑴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⑵货物说明一览表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⑷商务要求承诺书⑸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⑹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具体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2、投标人将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同意本项目之付款方式。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4、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9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 日二、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三、货 物 说 明 一 览 表(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贵方 年 月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本,副本四本,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见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电传: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 日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致: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 日 产品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五、商务要求承诺书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实际承诺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注:1、投标人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更优的承诺,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2、对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等若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可填写“同意要求”,若更优,可根据更优方案填写。六、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对所投产品产地的声明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品目号产品名称制造商生产厂产地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其它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七、投标保证金凭证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现收到福安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退还的(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 仟 佰拾元整(¥:)。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 (公司全称) (公章)年 月 日附件2投标文件标准装订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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