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
[从化]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
T2020-189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转让位于从化市(现从化区)太平镇大同路地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 面积 (平方米)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评估价 (元) | 起拍价 (元) (评估价×80%) | 增价 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大同路 | 办公 | 247 | 1998-01478 | 50000 | 155610 |
二、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说明
(一)拍卖交付方式是清场交付。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标的物现状,也可自行到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面积为准,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
(三)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限购政策执行,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产生准入条件造成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过户时需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及购买人资格由竞买人拍卖前自行向土地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了解。
(五)买受人在竞得后,应向规划部门重新申请标的物的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因规划调整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六)估价委托方设定,涉案土地在价值时点正常市场条件下设定容积率为3.6,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未平整。设定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不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办公用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根据《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函>(2006从法执字第1516)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协查[2020]103号)记载,估价对象均未查询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证号1998-01478的土地《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土地用途为综合同地,评估保管参照广州市现行基准地下设定容积率进行评估,若届时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与此不一致,需买受人另行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四、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9月1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9月14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9月14日17时
(四)网上竞价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转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标的物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转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
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缴款通知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第二天始20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划到本院代管款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账号:****************8992-00460),买受人在汇入成交款时注明执行案号:(2020)粤0117执恢330号。拍卖成交款不能交到本院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逾期按拍卖无效处理。
(十)有关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中浏览(网址: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
七、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委托方: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联系人:陈亮、宋莉怡;联系电话:(02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 ********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
3.土地交易业务咨询:蒋先生、石小姐,(020) ********、********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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