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西岸湖滨缓冲带修复及水生植物种植项目——挺水植物芦苇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沙湖西岸湖滨缓冲带修复及水生植物种植项目——挺水植物芦苇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湖西岸湖滨缓冲带修复及水生植物种植项目——乔灌草种植及养护工程已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20}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立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评标办法
2.1建设地点:沙湖景区;
2.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沙湖湖滨缓冲带挺水植物芦苇种植,种植芦苇苗83万株,种植
芦苇根400万株,共计种植芦苇面积303亩,每平米种植密度不少于25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许可,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和能力。
3.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垦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凡在通知中被通报的单位不得参加农垦建设项目的投标,现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企业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nxlc*******@163.com 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必须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与福州南街交汇处宁夏农垦大厦A 座7层。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平罗县沙湖旅游专用大道105号
联系人:姜宇鑫
电 话:********11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与福州南街交汇处宁夏农垦大厦A 座7层
联系人:胡 箫
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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