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山中学2020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公示

桂林市中山中学2020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公示

桂林市中山中学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已被我校录取为2020级高一新生!这是老师辛勤培育、家长悉心关怀和你刻苦努力的结果,谨向你、你的家长、你的老师表示热烈祝贺!

为了使你尽快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生活,请你按下列要求做好几项工作:

一、领取《录取通知书》

1、时间:8月19日9:00——12:00;

2、地点:中山中学漓滨校区阶梯教室;

3、领取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入学须知》

(3)《桂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和《桂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

4、申请住校

(1)条件:

①中考成绩一等;

②家庭住址离学校较远:

(2)申请程序: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8月19日前准备好户口本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现场领取并填写《内宿生申请表》,一并上交到学校114办公室。)

5、由于学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为方便学生联系家长,学校安装了固定插卡电话机,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办理电信校园卡,无身份证的学生需家长带家长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6、填报新生夏季、秋季校服的尺寸。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国家助学金,请8月19日上交以下材料到中山中学漓滨校区教务室:

⑴户口薄首页和1份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⑵《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2,表格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用黑色笔填写,且不可涂改);

⑶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具体需要交的资料详见《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见附件1)的说明;


二、新生报到、军训

1、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

2、地点:城北校区(8月25日至8月30日);漓滨校区(8月31日)

中山城北校区(位于火车北站东面、春江路西面、站前路北面交汇处,可坐1路、18路、99路公交车前往)

3、具体内容:

(1)请各位学生早上报到时,带齐住宿所需要的被褥、席子、枕头、蚊帐、洗漱用具、换洗衣物等,住校时间为(8月25日—8月29日,共5晚,8月30日晚上外宿生可回家住,内宿生回到漓滨校区住宿。)

(2)查看分班名单

(3)上交材料

①所有学生上交户口薄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用于办理学籍;

②上交《桂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填写好回执单);

③上交《桂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填写好回执单)到学校班主任处报到;

4、军训期间注意事项:

(1)军训期间进行24小时封闭训练,不能回家,吃住均在学校。

(2)根据教育部要求:高中新生应当依法接受军事训练并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取得高中毕业证。因此,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3)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心血管疾病或其他潜在疾病而不能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附医院证明)向我校政教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但仍需按时来校学习理论知识以修足学分;

(4)穿统一的军事训练服装(由学校发放),穿运动鞋,带好防暑降温的物品;

(5)听从指挥,注意军事训练期间的安全。


三、中山中学学生行为习惯、仪容仪表要求:

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对学生的仪容仪表做出如下规定:

1、服装应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紧身、透明超短、露肚背、吊带吊裆、低腰低领、无袖等衣裤;不攀比、不摆阔、不穿名牌不买名贵衣服;不穿乞丐服或不宜中学生穿的衣服,穿着上要求学生扣好钮扣,拉好拉链,不准披衣敞胸、打赤膊;夏天不准穿背心、过短短裤;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校。校园里不戴墨镜,教室内不戴帽子、围巾、手套。

2、男生发型: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剪碎发,做到前额处不过眉毛,后部头发不能遮衣领,鬓发不遮耳朵,鬓角不超耳垂,不留怪发型(头发故意矗立等)。 女生发型: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披头散发(过肩的长发要扎马尾辫)。要求前额刘海不过眉,不梳怪发型。

3、不留长指甲;不佩戴各种饰物(项链、手镯、手链、戒指、耳环、玉佩、饰品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严禁在皮肤、指甲上纹字纹图案。

4、根据《中山中学手机管理规定》,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学校安装有固定电话机方便学校联系家长。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

5、学生进校主动向老师微笑问好,问好时要停下;单车进校要推行,严禁单车搭人;电动车不能进入学校,服从门卫保安管理,不无理取闹。

四、新生注册时间:

1、9月6日上午8:00注册。

2、注册地点:高一各班教室

3、2020年秋季新生注册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对开学后两周仍未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以及未正常上课的学生,将根据自治区和桂林市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最终影响高中毕业证的获得及高考报考。


桂林市中山中学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在我校高中阶段及时享受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我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做详细说明,望各位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资助的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见如下所列⑩种困难类型)

(二)认定时间:8月19日8:00-12:00,14:30-17:30

(三)认定地点:中山中学漓滨校区教务室。

(四)认定材料:

1.填写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2,表格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漓滨校区教务室上交。表格用黑色笔填写,且不可涂改。)

2.提交户口本(户口本第一页、父母及本人信息页)及复印件1份。

3.提交困难类型材料(属多种类型的,一并提交):

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脱贫户和未脱贫户):提交2020年签发的《帮扶手册》及复印件(包括封面、第3、4页)1份或乡镇政府证明原件1份;2014、2015年退出户学生、边缘户学生需提交乡镇政府证明原件1份;

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提交有效《低保证》及复印件1份或乡镇民政部门证明原件1份;

③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或孤儿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或乡镇民政部门证明原件1份;

④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提交《残疾证》及复印件1份、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的自述《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1份;

⑤家庭遭遇重大疾病的学生需要提交医院诊断书、住院记录、报帐票据等复印件各1份;

⑥重大自然灾害:提交村委盖章的灾害情况书或相关证明1份;

⑦重大事故:提交事故鉴定书及复印件1份、村委盖章的自述《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1份;

⑧低收入家庭学生:如因兄弟姐妹多且读书负担重,父母无工作单位的学生需提交居委会或村委盖章的自述《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1份或失业证及复印件1份;父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并盖好公章。(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338元,含1338元以下;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068元,含7068元以下)

⑨单亲(指父母一方死亡,未再嫁娶)且低收入的家庭需提交居委会或村委盖章的自述《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书》1份和死亡证明及复印件1份;

⑩烈士子女需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所有复印件需验原件,请注意携带好所有需要用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


二、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工作

(一)认定对象:就读我校的水库移民子女

(二)认定时间:8月19日8:00-12:00,14:30-17:30

(三)认定地点:中山中学漓滨校区教务室。

(四)认定材料:出具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证明原件1份。


三、工作要求

因新学期资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教育扶贫政策及时准确的资助到每一位贫困学子,请高一新生及家长务必在8月19日前准备好有关材料!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已经随《桂林市中山中学2020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挂在学校官网,请自行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

附表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生 中山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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