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一局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一局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轨道4号线南延工程项目 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商品混凝土的采购,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3-20176,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m )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120


2

商品混凝土

C40

5500


3

商品混凝土

C50

13000


4

商品混凝土

C55

1550


5

商品混凝土

C50聚合物

25


6

商品混凝土

C50微膨胀

180


7

商品混凝土

C55干硬性

20


8

商品混凝土

C55微膨胀

5



合计:


20400


二、报价要求

1、价格说明

本次公开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3%增值税专票、制造费、包装费、国内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验收费、商检费(如有)、售后服务费用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请在报价中列明满 m 混凝土出泵,泵送费单价 元/m 。

2、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买卖双方每月20日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结算以实际浇筑并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数量为准,对账经双方确认后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且财务入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卖方次月向买方支付发票金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施工部位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如招标人因业主结算资金未到位导致无法足额付款,投标人需无偿宽限3个月。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施工计划及施工进度且接到电话通知后1.5小时内分批次送至我方指定施工地点(长春市轻轨4号线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4、交货地点:接到买方通知后,将货物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普路与生态西街交汇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轨道4号线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地点。

5、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国家标准,如我方试验室检验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工期等问题,供方将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

(2)买方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过磅。现场初验按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货物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外观及骨料粒径等,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受该批混凝土,且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3)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均有权复检到场的混凝土,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4)因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由质量问题引起买方的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质保期:3个月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报价单需加盖供货单位的公章,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授权证明、被授权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三证(如有)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长春市轻轨或地铁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

(3)商品混凝土站与施工地点运距在20公里以内。

(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8、售后服务

出现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询价函中规定的,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买方退换货通知, 且是由于卖方生产或运输原因所至, 卖方1小时内准备同型号、同数量的混凝土,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包装及运输: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应自行、自费取得进入现场(地方公路)和为合同的实施所需的任何道路及其他交通设施的通行证,并交纳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包含在商品混凝土报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买方只负责收货。

(2)卖方应承担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责任,杜绝洒漏。如有洒漏应及时清理,否则因混凝土运输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或是给买方造成不良影响,一切处罚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3)卖方必须服从买方现场调度的统一指挥、安排、服从买方的现场统一管理,积极按买方要求配合做好其所供混凝土的装卸工作。

(4)卖方根据施工需要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及时将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卖方应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原则上两车时间间隔上不应大于30分钟,特殊情况买方与卖方协商确定。

(5)满足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其他应具备的包装和运输要求。

10、响应文件:报价单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扫描件。

11、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2、其它要求:

以上报价要求的相应条款如与投标人实际情况有不适用的情况,请于报价单中注明,否则视为响应。

招 标 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编: 130000

商务联系人:费翔

电话:183*****276

技术联系人:唐宝玲

电话:159*****147

2020 年7月7日

报价单

一、招标编号:POWERCHINA-*******/013-20176

二、货物名称:商品混凝土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m )

单价(元/ m )不含泵送费

合计(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120




2

商品混凝土

C40

5500




3

商品混凝土

C50

13000




4

商品混凝土

C55

1550




5

商品混凝土

C50聚合物

25




6

商品混凝土

C50微膨胀

180




7

商品混凝土

C55干硬性

20




8

商品混凝土

C55微膨胀

5




总计

20400




满 m 混凝土出泵,泵送费 元/m (泵送免费填写0元/m )。

注:1、以上报价包含3%增值税专票、制造费、包装费、国内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商检费(如有)、售后服务费用。

四、付款方式:

五、质保期:

六、交货期:

七、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轻轨4号线南延工程

项目经理部。

八、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

九、售后服务承诺:

十、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

附件

承诺书

我(投标人单位全称)在此郑重承诺:如若我方中标,我方作为投标人,充分理解由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招标人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承诺人(投标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混凝土 轨道交通 长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