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省芜湖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现对“芜湖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医用瓶装氧采购项目,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单位负责芜湖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医用瓶装氧的供应;
2、项目编号:ZYY(中)*******;
3、项目控制价:265200元;
4、项目期限:3年(1+1+1),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5、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有合法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及医用氧的药品注册证及质量标准;
3、不接受联合报价。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采购需求
单位:元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单项控制价 | 合计 | 备注 |
1 | 医用氧气(瓶装) | 40L | 1800瓶 | 48.00 | 86400 | |
2 | 医用二氧化碳(瓶装) | 40L | 10瓶 | 200.00 | 2000 | |
3 | 合计 | 88400 |
1、以上预计采购数量为中医院院区2019年全年用量,具体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运输工具等专业技术资质和能力(提供清单);
3、供货时间:自接到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完成配送。
三、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以公告形式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hx.gov.cn)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四、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人员保险费、交通费、器材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提供自公示之日起上推两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自行添加,最多提供5家即可)
6、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自行添加)
7、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请投标人于2020年8月21日14:30前将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递交到芜湖县总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地址:芜湖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门诊4楼招标办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
3、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请在投标前质疑。
七、成交方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五人及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评标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重大项目或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报价)存在疑问的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前组织约谈,若中标单位约谈中表述与投标文件中表述存在明显不符的现象或中标单位未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综合得分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中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2、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与芜湖县总医院招标办联系,联系地址:芜湖县医院门诊四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分项报价表.xls
附件3 授权委托书.docx
芜湖县总医院
2020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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