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漯河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购置项目-(FDZB-F-2020-639)招标公告
2020年漯河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购置项目-(FDZB-F-2020-639)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2020年漯河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20-6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2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0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纸质递交-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0年漯河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购置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20年漯河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LHYC-WZ-2020-05;
2.3采购内容:办公设备及设施(含空调、无线讲解器、会议桌、投影仪、调音台等)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拟采购清单)
2.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可自动续展,续展期内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合同而无须另行签订合同,续展期为一年。)
2.5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0天内完成供货,如遇紧急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2.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如货物保质期大于1年的,按货物实际质保期执行。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拥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4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起须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账号信息证明资料;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票发票;5)“书面声明”格式后附;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结果;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资格审查: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杨女士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邮箱:fangdazx@163.com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自****年**月**日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串标围标、买卖资质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75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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