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南县财政局同意,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本次招租项目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招租食堂及小卖部基本情况
1、广南县第一中学(老校区)
广南县第一中学老校区位于广南县莲城镇南街与南外路交叉路口东侧,约有教职员工333人,初中部学生1500人,高中部学生3000人,学校内设有食堂及小卖部,学校食堂(含小卖部)共三层,总面积约4875.33㎡。
2、广南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广南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位于广南县莲城镇文化路7号,约有教职员工240人,高中部学生3000人,学校内设有食堂及小卖部,学校食堂(含小卖部)共三层,总面积5468.08㎡。
3、广南县第二中学
广南县第二中学位于广南县珠琳镇珠广路68号,学校整体占地49.59亩,学校共有教职工290人,高中部学生3600人,学校食堂共三层,总面积7338.93㎡,小卖部、水果超市面积283.5㎡。
4、广南县第三中学
广南县第三中学位于广南县八宝镇向阳路,学校整体占地146.42亩,学校共有教职工403人,初中部学生1018人,高中部学生4049人,学校食堂共三层,总面积2892.25㎡(含小卖部)。
5、广南县第四中学
广南县第四中学位于广南县那洒镇南街50号,学校整体占地24.13亩,学校共有教职工257人,初中部学生2164人,高中部学生1208人,学校食堂共两层,学校食堂总面积1881.6㎡,小卖部面积75.2㎡。
6、广南县第十中学
广南县第十中学位于广南县莲城镇平山机场路两公里处右侧,学校目前仍处于建设中,学校规划整体占地163亩,食堂(含小卖部)占地1130.68㎡,共3层,总建筑面积3410.04平方米,学校预计有教职工360人,学生4500人。
7、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位于广南县莲城镇莲城西路93号,学校规划整体占地65亩,学校共有教职工138人,高中部学生1722人,学校食堂共三层,面积2178.35㎡(含小卖部)。
注:此次招租采用对外公开招租的形式,将广南县6所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经营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租,不接受个体经营户及联合体企业竞租。
(二)起租价、竞租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租价 | 650万元/每年 |
竞租保证金 | 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三)经营范围
食堂:6所学校内的学生食堂、教师食堂、回族食堂,师生早、中、晚三餐的食品加工经营;
小卖部:经营上级部门允许学校小卖部出售的日用品、食品。
二、竞租主体要求
1、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食品经营配送服务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两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健康证,各项证件合法、齐全,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企业信誉良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具有经营餐饮行业两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具有成本核算和控制能力,具有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3、需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并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地同类型超市商品的价格。有从事零售行业二年以上的经验,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售卖过期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消防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或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县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现场监督人员及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意向竞租方为候选成交人;候选成交人放弃成交结果的,不退还竞租保证金,同时候选成交人按照综合评分结果依次顺延。
四、标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查勘,以现场查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李武德
联系电话:151*****825
五、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竞租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7:00,保证金必须从意向竞租方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意向竞租方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提交的到账时间证明为准。
六、报名时间、地址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9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广南县莲城镇龙井社区小南街1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2室)
报名资料: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近两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健康证报名(所有材料自行复印一份加盖公章提交);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及竞价
报名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举牌报价,同时提交三份承租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内容详见招租方案,意向竞租方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方案自行拟定并装订成册。
承租方案提交时间:2020年8月20日08:00-08:30;
资格审查开始时间:2020年8月20日08:30;
竞价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举牌竞价。
八、经营期限
合同五年一签(第一个学期作为试用期,经多方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竞得人予以清退),合同期满后重新组织招租。
九、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租赁要求
(一)意向竞租方竞租成功后,与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日历天)满无异议的,承租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不得从事游戏室。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房屋不得有转租、转借行为,如果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四)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不另外补偿。
(五)承租人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时,还须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及现有设备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后,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若房屋及现有设备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六)承租人履约保证金须于签订承租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交到指定账户。
(七)小卖部必须确保经营食品的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不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而引起的中毒事故和各种事故,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招租方案。
十一、其他事项
意向竞租方认为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租活动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十二、项目联系人
出租方:广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武德
联系电话:151*****825
招租代理服务机构: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
2020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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