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华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华安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7日10:2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759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华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区胜利西路向荣大厦12C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华安县公安局委托,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29]ZZXH[TP]*******、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9]ZZXH[TP]*******
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7595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595元
谈判保证金:295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B060102-监控系统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1(项)详见谈判文件14759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17 10:00至2020-08-21 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8-24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区胜利西路向荣大厦12C室(门铃123#)

六、开启
时间:2020-08-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区胜利西路向荣大厦12C室(门铃1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芗城区胜利西路向荣大厦12C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8-17


标签: 监控 督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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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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