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开办项目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开办项目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开办项目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10: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951 |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控江路16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逸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芬 136*****951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开办项目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西路1319号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2020-0957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开办项目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应提供报价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适用于医疗器械)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西路1319号17楼
方式: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延安西路1319号15楼150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西路1319号15楼1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65号
联系方式:李逸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张芬 136*****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芬
电 话: 13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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