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台农园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须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包含达许村、加达村、上盐井村、觉龙村、纳西村部分用地,规划总面积约为25.91 km2,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规划总体定位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功能定位以盐田观光、温泉度假、宗教朝圣、养生养心、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AAAAA级景区,形象定位穿越千年·诗画盐田。

根据地形地貌和资源分布情况在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内将形成“一廊、三区、五点”的空间布局。一廊:澜沧江沿线景观廊道,以茶马古道文化为主题打造澜沧江沿线景观,体现净赏奇观之境。三区: 曲孜卡休闲度假旅游区,以温泉和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核心区。纳西文化展示旅游区,以多文化交融的文化展示旅游核心体验区。龙觉村乡村旅游展示区 ,以文成公主庙、茶马古道、世外桃源为核心旅游区。五点:曲孜卡温泉、高原田园、千年盐田、纳西村寨、觉龙桃花源。

(二)环境质量现状

《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规划范围内涉及曲孜卡乡、纳西民族乡,包含达许村、加达村、上盐井村、觉龙村、纳西村部分用地,规划范围为25.91 km2,主体地貌为澜沧江及支流觉龙沟峡谷地带,根据现场调查,规划区评价范围内分布有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文物及宗教保护单位等,规划范围不涉及涉及征地及拆迁安置。

根据规划区环境现状监测及调查情况,规划区内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⑴ 环境空气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7.5%,较2016年提高7.5个百分点。判断昌都市芒康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达标区。环境空气监测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⑵ 地表水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⑶ 地下水监测点位部分因子未检出,其他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表明区域地下水中各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⑷ 声环境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⑸ 土壤监测点各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要求,表明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较好。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协调,规划符合产业政策重点鼓励的生态旅游发展方向。本规划与《西藏自治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西藏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昌都市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昌都市“十三五”旅游产业精准扶贫规划》、《西藏芒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等不存在冲突。

(四)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在运营过程中,要求各种规模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规划区环境敏感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少量恶臭经厂区绿化带吸收后,对规划区环境影响不大。

规划区污水正常排放及事故排放情况下,COD、氨氮预测值较澜沧江背景浓度变化非常小,预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环境能够接受。

运营活动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交通噪声、建筑物内部各种机电设备噪声级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实现规划区内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规划实施阶段污水主要来自旅游住宿业和餐饮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本规划环评要求各景观项目区结合其建设内容,分别设置移动式厕所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入当地污水处理厂或就地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规划实施阶段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通过土地利用影响预测、景观生态影响预测、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植被生态影响分析、动植物生态影响分析及生态敏感区影响分析,本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⑴ 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591.4hm2,主要为农林用地,根据县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文件,规划区用地符合芒康县相关发展规划中,其用地指标可以得到保证,规划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承载力满足芒康县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土地资源建筑承载力,土地资源经济承载力及土地资源生态承载力的相关要求。

⑵ 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基于供水量和需水量预测,规划供水规模138.7万m3/a,远高于用水规模99.60m3/a,供水规模满足预测目标需水总量要求。

⑶ 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规划目标年SO2、烟(粉)尘、NO2排放总量分别为12.99t/a、27.63t/a、46.0t/a,分别占各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的0.21%、0.07%、0.33%,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因此,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大气环境容量能够支撑规划实施。

⑷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实施后产生的主要水污染物占澜沧江评价段剩余水环境容量的比例很小,澜沧江评价段水环境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足够支撑规划实施。

⑸ 游客环境容量承载力分析

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及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区域资源及环境承载力可以支撑规划实施,因此,游客环境容量承载力可以满足相关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压力。

(六)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通过使用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带来的环境问题;强化管理,加强旅游汽车尾气控制与管理,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通过发展旅游业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本次环评要求各种规模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污水处理厂设计阶段考虑设置除臭措施,进一步减少恶臭对规划区环境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规划区采取分区收集,分区处理。规划在曲孜卡、盐田、上盐井、纳西分别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澜沧江。

(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各景观项目区主要建筑物可能泄漏至地下或地面区域的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将景观项目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对景观项目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的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的将泄漏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环评建议车辆在通过村庄处降低车速,减速慢行;尽量避免夜间行车。总体规划实施后,214国道交通噪声对沿线村庄产生影响,致使噪声环境质量超标时,需对噪声超标的住户提出加装隔声门窗的措施,以保证居民住户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要求。

(5)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规范旅游经营者自身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减少垃圾产生总量;科学规划规划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在停车场、景点及建筑物主要入口处设置方便游客使用的垃圾箱;主要道路两侧及游客休憩、停留等处设置废物箱。污水处理厂污泥收集后作为绿化用肥,不外排。

(6)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重点项目应合理布局与选址,减少施工与开发对保护区的占用,减轻对保护区的干扰。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受到破坏后难以恢复,建设中应注意减少干扰强度与范围,严格控制对地表与地形坡度的破坏,控制水土流失,项目的建设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牧草地的破坏,及时实施植被恢复,减小草原生态系统的破坏。

(七)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

《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实施过程历时较长、影响范围广,对环境的影响更为复杂。跟踪评价作为应对规划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之一,应在规划的实施一个阶段后介入,对规划已经及正在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实地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改进意见,以及规划方案修订或终止其实施的建议。

(八)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在进行调规,拟将本规划位于缓冲区范围调整为实验区。调规完成后,《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位于该范围内的桃园农庄、山野民宿、藏艺摄影之家等规划项目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可按照实验区相关要求执行,即规划项目在实施前,应经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范围可由禁止准入调整为限制准入。

优先考虑各污水处理厂(站)的扩容,根据各污水处理厂(站)服务范围及污水量变化情况,远期对规划的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扩容,扩容规模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20%;水处理厂设计阶段考虑设置除臭措施,进一步减少恶臭对规划区环境影响。

(九)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在采纳本次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昌都市芒康古盐田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0)》是可行的。

(十)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芒康县人民政府联系人:庄局电话:152*****518 邮箱:********89@qq.com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89@qq.com

(十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十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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