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号桥旅游综合体概念性方案项目的招标公告

鞍山七号桥旅游综合体概念性方案项目的招标公告


鞍山七号桥旅游综合体概念性方案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七号桥旅游综合体概念性方案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
项目名称:鞍山七号桥旅游综合体概念性方案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
采购需求:综合体概念性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
售价:人民币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规划林业办)
地址: 鞍山市鞍千路661号
联系方式:04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23-s7号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建行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崧
电 话:****-*******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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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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