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沙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农社[2018]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北江潭洲水道(东平水道)北岸的汾江河入口处。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等级为Ⅲ等,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800.71万元,其中施工监理费为56.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工程原址修复加固,更新枢纽老旧机电设备、对底板基础进行充填灌浆、增加完善基础排水反滤设施、金属结构防腐翻新维护,局部河岸护坡生态改造、上部建筑物整体提升改造,残旧岸墙修整、临河防护栏杆改造,同时加设自动化监测系统和海绵城市设施等。
2.3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以及两年的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2.4 招标内容:从佛山市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招标控制价为56.10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6 工程质量要求: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
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投标人聘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聘书)。
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在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其他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4.4.2监理工程师(专业负责人):至少2 名,水工建筑专业1名、机电安装专业1名;均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备注: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不能互相兼任。
4.4.3投标人拟派驻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和佛山市水务局办理备案手续。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
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投标人应当在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9月4日17:00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出具保函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9月7日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 年9月7日9 时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到佛山市盈
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66号)。
8.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水利局网站发布。 10.异议与投诉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0.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
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其他11.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通过佛山市水利局网站发布。
11.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
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2.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站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 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王借岗路3号 | 地址:禅城区古新路66号 |
邮编:528000 | 邮编:528000 |
联 系 人:梁先生 | 联 系 人:唐小姐 |
电话: ****-******** | 电话:0757-******** |
传真:0757-******** |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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