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铁塔、市政路灯杆、空调等废旧资产转让(铁塔呼伦贝尔分公司)交易公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铁塔、市政路灯杆、空调等废旧资产转让(铁塔呼伦贝尔分公司)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铁塔、市政路灯杆、空调等废旧资产转让(铁塔呼伦贝尔分公司)项目编号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0/8/17挂牌截止日期2020/8/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评估价/价格(元)
1铁塔、市政路灯杆、空调等废旧资产转让(铁塔呼伦贝尔分公司)详见参考明细表128526.2

合计

28526.2

存放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铁塔公司109山上大库
标的现状已拆除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8526.2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28526.2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1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为保障转让方安全生产秩序,意向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现场踏勘。2、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13%的税率开具成交价款发票。3、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勘验联系人:马健181*****777。4、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或废旧电子设备回收内容或再生资源回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由中心在1 个工作日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的,由中心出具书面通知,则最高报价者交纳的保证金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并可另行处置标的。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中国铁塔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办理提货单手续,并在办理提货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0/8/17 至 2020/8/28
报名手续********152*****1001.xlsx">参考明细(28526.2).xlsx
********152*****8002.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152*****3003.doc">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152*****8004.docx">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58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受让方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500
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08月17日00:00
至2020年08月31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5.000000%
附件下载****************9.pdf">《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郭佳185*****910
技术支持艾伦185*****993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呼伦贝尔 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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