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石景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14: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8日至2020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 | ||
预算金额 | ¥7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516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广宁村新立楼西南角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鎏,186*****516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1).doc |
项目概况
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宁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 2020 年环境秩序整治、压发案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实现地区城市秩序良好,可防性案件下降的目标,为辖区群众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现申请从专业保安公司雇佣15名保安力量,协助广宁派出所开展工作。
2、采购内容
1)、熟悉辖区内地形和工作范围,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确保地区安全稳定。
2)、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广宁派出所辖区巡逻。
3)、检查内容:
3.1)、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治安安全隐患。
3.2)、夜间巡逻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仔细观察辖区内情况,遇有辖区有安全隐患时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4)、巡逻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应及时通知队长派人增援,采取有效措施跟踪或设法抓捕,并报警。
5)、巡逻中发现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保安员在与居民沟通工作时应语言、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得激化矛盾,耐心解释,积极疏导,禁止态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权利。
7)、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人员标准
1)、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保安队伍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全部男性;
2)、身高170cm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具备保安员从业资格;
6)、每日需确保80%以上的保安员驻守在采购人单位内,加强应急培训工作,确保及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7)、每半年的轮换率不得超过20%;
4、保安基本工作职责
1)、由广宁派出所安排具体工作,实施社区治安巡防、社区门卫值勤和重要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甲方区域内的安全和稳定。
2)、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勤务安排由广宁派出所确定。
3)、在开展工作时要有礼貌,严禁打骂商贩。
4)、在开展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和街道相关要求,违法后果由乙方负责。
5)、严禁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6)、积极完成交办得其他工作。
6、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确保安全。
2)、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当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巡逻无关的事。
3)、上班时着装整齐,不得敞胸露怀,制服与其它服装不得混穿。
4)、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能到位应向队长请假,巡逻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统安排。
5)、要做到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巡逻检查,做好巡逻值班记录,执行好登记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6)、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并如实填写《保安巡查记录本》。
6、罚则
如出现欺诈、空饷、工作效果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或更换保安员。
7、考勤制度
1)、保安员申请休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假条,并以此为依据减免薪酬待遇。
2)、保安员非职务行为出现问题由其所在公司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组织;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8日至2020年0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
方式:磋商文件在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6层16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费200元 现金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文件原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广宁村新立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高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9室
联系方式:刘鎏,186*****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鎏
电 话: 18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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