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峰村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梅峰村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水尤招字〔2012〕第003号
开标时间:2012-07-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水尤招字〔2012〕第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梅峰村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尤发改投〔2011〕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 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框架十一层,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梅峰村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41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尤溪县规划勘测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根据明建筑字[2011]187号、明建筑 [2012]5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或投标人为本县注册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以《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为准);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尤检会[2012]1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07 月 02 日至 2012 年 07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建[2010]14号)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 ①投标保证金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三明住建局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须将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 , 邮编: 365100 ;
电 话: 138*****569
联系人: 蔡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91号 ,
电 话:****-************** 传 真: ****-*******
联 系人: 王工、小刘 。 邮 编:3651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县支行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100 666 058 890 010 00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帐号: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41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原县建筑设计院) 。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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