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20A00227)分散采购公告
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20A00227)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0A00227
项目名称: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最高限价:¥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详见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 ¥560,000.00 | 1 | 批 | 1、 平台采用可重构、模块化结构设计,在多种环境下快速、灵活搭建物联网云教学所需的软硬件环境。2、 具备涵盖全面的教学资源,至少支持如下类别的物联网关键技术实验:感知层实验、通讯实验、窄带物联网实验、嵌入式开发实验、ARM实验、自动识别实验。3、 平台须同时支持C/S、B/S访问,支持云教学资源一键加载及更新,支持云教学资源的更新自动推送功能。4、 平台升级自动提示并支持一键式更新。5、 每个云教学资源模块须至少包含原理介绍、连接说明、仿真场景等教学板块,提供界面截图。6、 平台支持基于物联网技术真实行业应用场景教学,须至少包含智能家居系统、智能门禁系统、远程视频云台监控、停车场收费系统、智能排队机系统5个行业模拟场景。详见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物联网传感网用开发实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其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产品生产或销售;
2、教学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8月18日 至 2020年8月2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1日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1日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真业楼九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1日11:00
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真业楼九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经办人:谢模伟
采购人电话:177*****8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万福路669号
联系方式:177*****8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刚兵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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