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显示屏及安装招标公告

Led电子显示屏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安装地点位于呼兰路呼青路口,项目要求安装效果美观,产品质量稳定可长期使用,并充分考虑设备安全问题,以保证安装无事故,使用无隐患。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安装位置:呼兰路883号校门口,近呼青路

2、安装规格:1.50*32.0米(最终尺寸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单位:M2

3、项目包括原广告牌拆除并清运,设备及强弱电、开关插座等辅料安装及相关措施费(具体内容以实地勘察现场为准)

4、项目安装完成后,提供相关使用培训及与设备维护,质保期期限至少按照国家规定年限。

4、项目预算: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费用视为废标,不纳入评标范围内。

三、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挂网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3日

2、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

3、项目开(评)标日期及地点:2020年8月24日下午1点,呼兰路883号第二教学楼5楼会议室

四、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根据学校使用部门提出的要求制定方案,包括投标函、报价单、公司情况介绍、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行贿犯罪纪录承诺书、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应资质证书、上一年财务状况、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等,所有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书均一式三份)。

3、如有需要咨询的,项目自公示起可来校(来电)接洽,商谈具体事宜。

4、取得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后,通过学校规定流程完成开(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该项目定于2020年8月19日9:00-15:00提供实地勘查,如有需要可到呼兰路883号实地查看现场情况。

五、特别说明

目前,上海市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根据市教委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请所有当天参加开评标的投标单位,需在公示期内向项目联系人提供公司及个人的相关信息,开评标当日提供随申码、带好口罩、进行登记及体温测试等工作,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惠

联系电话:13817223224


标签: 安装 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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