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建元中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益智建元中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雨湖区益智建元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200705

项目编号:XTJS********1

1. 招标条件

雨湖区益智建元中学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审【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居建设局以潭住建函【2020】127号批复,概算已由湘潭市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审【2020】97号。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含捐建)。招标人为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雨湖区益智建元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万楼街道(湘琦路以南、二级渠以北、江南大道以西、昭潭路以东地块)。

2.3 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3.36亩,总建筑面积44729.8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079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2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10214.92平方米;

2)新建2栋5层学生宿舍楼(每层30间,共计容纳学生1890人),建筑面积12146.33平方米;

3)新建1栋4层艺体楼,建筑面积5602.22平方米;

4)新建1栋综合楼,建筑面积9819.52平方米;

5)校园内室外架空连廊(建筑面积2949.71平方米)

6)新建1栋单层传达室,建筑面58平方米;

7)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39.18平方米;

8)看台、运动场(占地面积16289.66)、绿地面积18845.31平方米;

9)配套教学生活设施设备。

本项目批复的概算为21296.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91.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8.93万元,预备费1936.07万元。根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为16851.36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③建设项目相关的所有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合格标准;

④勘察:勘察深度必须符合《湖南省房屋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其成果满足各阶段设计、施工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不含二次装修设计)、工程施工、配套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等所有内容。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①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

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校园文化设计及后续服务,教学楼(两栋)、艺体楼、综合楼、宿舍楼(两栋)、连廊、门卫室及校门、室外体育设施(包括400m环形跑道运动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排球场等(含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围墙、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校内强电弱电系统、室外电气亮化、校内道路、校园园林景观、校园智能化系统等)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③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二次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学校西侧沿碧泉路排水管网、学校东北角排水管网;教学楼、艺体楼(含食堂)、综合楼、宿舍楼、连廊、门卫室、校门施工及二次装修和室外体育设施(包括400m环形跑道运动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排球场等建设(含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围墙、给排水系统、强电弱电系统、有线广播网络系统、燃气工程、室外电气亮化、校内道路、校区园林景观工程,以及电梯、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网络的场外引入工程等)等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④配套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课桌椅、床铺、75寸电子白板、空调设备、办公室桌椅等教学工器具、食堂设备设施、校园热水系统、音美体设备、电教设备、电子设备、报告厅设备、艺体馆设备、广播系统及监控、校园网络设备、直饮水系统等采购与安装。

以上内容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22365㎡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4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市规【2019】1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t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t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4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5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金”。

5.6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7联合体投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 8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9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督,监督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3 本项目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1.其它

11.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2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1.2.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1.2.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1.2.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1.2.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2.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40号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刘庭

电 话:****-********

传 真:****-********

邮 箱:********5@qq.com">********5@qq.com

标签: 总承包 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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