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酒泉广播电视台
行政区域酒泉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7日16:55
预算金额¥50.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
项目联系电话181*****669
采购单位酒泉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酒泉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号凯旋苑小区1-8-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69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酒泉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酒泉广播电视台在甘肃省广播电视网市州联播平台传输酒泉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酒泉是全省东西两翼的重要一翼,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特别是每年一届的敦煌文博会的召开,更加凸显出宣传酒泉的重要性,如何将酒泉广播电视台综合节目传遍全省14个地州市,86个县级行政区,扩大酒泉广播电视台综合节目在全省的覆盖面、影响力、宣传力,全方位展示酒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成就、提升酒泉市对外形象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我台多途径查询研究认为,依托全省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和全省唯一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市州联播平台方可实现宣传影响力大、信号质量清晰、投资省、覆盖面广泛这一目的。2013年以兰州广播电视台为代表率先以每年50万元的传输费用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通过市州联播平台实现了自办综合频道在全省有线网中传输的目标,之后陆续有庆阳市以每年70万元、临夏州以每年100万元不等的传输费用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台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反复协商谈判,最终将每年需150万元传输费用降低为每年50万元的传输费用,并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4号

三、公示期限

2020-08-182020-08-24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安永录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财政大厦406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号凯旋苑小区1-8-3室

联系电话:181*****6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目 广播电视台 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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