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屋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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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屋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J********-01

1、招标人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建设项目琅琊路小学滨江分校屋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内

(2)工期要求:10天

(3)合同估算价:38.71万元

(4)结构类型:其他

(5)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屋面防水,改造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6、本公告现场投标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投标申请人请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雨庭广场科创中心12楼1207室)购买,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7、其它: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企业核查

4.1、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提供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査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提供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屋面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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