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17: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14:0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2.73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伟静 胡雪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助理(采购人员)/杨干事(纪检人员) 185*****321/185*****2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伟静 胡雪媛****-******* |
项目概况
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BTHJ-1003
项目名称:抢险救灾物资器材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包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需求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
1 | 抗洪抢险物资 | 救生衣、救生圏、橡皮艇、救生抛投器、喊话器、探照灯、救生绳、尼龙绳、绝缘雨靴、绝缘手套、口哨11类共计3190件。 | 签订合同后10天供货完毕,辽宁锦州交货。 |
2 | 扑火、抗震救灾物资 | 大锹、大镐、大锤、手锯、防火服、灭火铁扫把、风力灭火机、油锯、镰刀、消防斧子、撬棍、液压扩剪器、手动液压剪、电镐、千斤顶、防滑耐磨手套16类共计2666件。 | |
说明 |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含在投标报价内。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1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93,700.00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93,700.00元。
2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3,650.00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33,6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军队相关采购法规、遵守军队招投标监管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7、各包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7.3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生产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7.4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7.5 提供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7.6 法定授权人应该具有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须提供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7.7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军队相关采购法规、遵守军队招投标监管机制。7.8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方式: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如投标人单位因疫情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 ,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予以确认,将材料邮寄至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收件人:佟女士,电话:****-*******。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证明文件(三证合一除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生产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5、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6、法定授权人应该具有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须提供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9、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投标保证金1包9000元、2包6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4日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质疑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胡助理(采购人员)/杨干事(纪检人员) 185*****321/185*****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佟伟静 胡雪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胡雪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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