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所综合楼外墙保温材料第二次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所综合楼外墙保温材料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达分公司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该项目于2012年6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并将部分事项调整如下:

一、项目编号:NZC2012-GH010

二、项目名称: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

三、项目内容: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元)

QQB铝镁纳米纤维保温浆
详见招标文件
5022㎡
602,640.00

合计


602,640.00

四、招标人:赤峰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达分公司;

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宁城县妇幼保健所;

六、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采购预算:602,640.00元(不包括施工费);

九、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十、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

十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含)及以上的生产企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十三、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十四、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

十五、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受理)。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交入采购中心账户。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八、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张贵军 遮 枫

电 话(传真):****-*******

137*****222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妇幼保健所

赤峰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达分公司

2012年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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