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贵黄LM-3合同段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四公局贵黄LM-3合同段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四公局贵黄LM-3合同段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四公局二公司贵黄项目 ,项目业主为贵州中交贵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黄LM-3合同段经理部。本项目玄武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全线共设3个路面标,本合同段为路面3标(LM3),起止桩号:K83+800-K120+060,全长36.26Km,含四个土建标(TJ12、TJ13、TJ14及TJ15标段)。本合同段共设桥梁12142.8m/25座(其中特大桥4192m/4座,大中桥7923.3m/20座,小桥27.5m/1座);共设隧道(双幅计)1877m/3座(其中特长隧道无,长隧道无,中短隧道1877m/3座);桥隧比为38.63%。涵洞26道,通道23道,天桥2座。互通3处,服务区1处。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2*16.75m,桥面宽2*15.5m。 2.2 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大中型企业合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现场实际使用需求及备料需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地材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满足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标准的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储存、物流等的供应能力。接受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黄LM-3合同段经理部提出的更改筛孔的等其他措施。碎石加工应采用三级及多级破碎工艺:鄂式破碎机(一破)+反击式破碎机(二破)+冲击式破碎机(整形机,三破)。各级碎石尤其表面层碎石应严格控制碎石的形状和规格,减少针片状含量。头破设备后须加 5cm 振动筛,最后一级破碎及回破破碎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粗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加工。综合单价包含资源税,支付前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源说完税证明,否则不予支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中标人需接受以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定物资购销合同。 4.资格审查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 “近年同类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10 时至2020年8月2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6.3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0时前发至 532057438@qq.com 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6.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8时至2020年9 月4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2020年9 月4 日上午1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8.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10-50847872 电子邮件:120891007@qq.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黄LM-3标段经理部 地 址:西南地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 邮 编:556102 联 系 人:公司物资部任先生 010-50847836 项目物资部 许先生 15709559205 传 真:010-50847836 电子邮件:532057438@1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中国交建项目 2020年8 月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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