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中央通风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中央通风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枣庄市中医医院中央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012-7-2]
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中医医院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公胜街2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七楼;(枣庄市兴华路10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编号、名称、项目说明:
项目编号:ZZGPTP-2012-085
项目名称:枣庄市中医医院中央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枣庄市中医医院(迁址新城)门诊楼所需的中央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拟参与投标的单位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拟参与投标的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注:相应产品指A.冷水机组B.冷却塔)
供应商应对全部设备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每日上午8:40-11:00,下午14:30-17:00;
地址: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七楼;
2、费用:谈判文件售价:450元/包(售后不退)。
3、供应商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及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公证件)各一套,缺一不可,购买谈判文件。(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行政审批中心7楼招标室(枣庄市龙头路100号)。
七、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
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158*****212 151*****81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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