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路段亮化工程、广福路流星雨树灯及政府广场树灯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路段亮化工程、广福路流星雨树灯及政府广场树灯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林芝地区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路段亮化工程、广福路流星雨树灯及政府广场树灯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一、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地区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路段亮化工程、广福路流星雨树灯及政府广场树灯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100%,招标人为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芝地区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路段亮化工程、广福路流星雨树灯及政府广场树灯亮化工程
2.2合同编号:ZXDZB-********
2.3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八一镇。
2.4建设规模:林芝地区八一镇老鹰广场至会展中心周边18栋建筑物进行霓虹灯装饰及广福路绿化带流星雨树灯装饰、政府广场亮化工程。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3个月。
三、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金;
(3)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完成高原类似项目工程,
(4)企业近三年(2009 年至今)承建过高原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09 年至今)至少应各自完成过 1 个高原类似项目工程;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7)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德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2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林芝地区建设局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一)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02]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备案书报名当日提交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开标时现场进行核验。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
(六)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企业相关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 元(售后不退)。
五、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23 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到林芝地区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林芝地区八一镇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2楼
联 系 人:章剑南
联系电话:135*****465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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