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乌海至银川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37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46号)批准。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1817乌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0〕4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乌银高速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地方债券,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35%、地方债券65%,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乌银高速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主线起于既有巴音呼都格收费站,接已建的乌银高速乌达至石炭井段,经宗别立、张家房、切乌图、大井沟,终点止于巴彦浩特北互通式立交,顺接已建成的乌银高速巴彦浩特至银川段。路线全长86.560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张查高速13.411公里,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43.109公里,新建30.04公里。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新建宗别立、切乌图(枢纽)、伊克田、木仁高勒互通式立交,改建张家房、巴彦浩特北(枢纽)互通式立交,同时对巴彦浩特南互通增设收费设施。

同步建设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及互通连接线50.752公里,其中:辅道1(巴音呼都格至光明上滩)长17.9公里,辅道2(木仁高勒至巴彦浩特)长17.954公里,张家房互通连接线(张家房至切乌图)长14.898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至张家房段,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张家房至切乌图段完全利用既有张查高速公路,设计速度维持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维持既有24.5米;切乌图至大井沟段为新建路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切乌图至伊克田段分离式路基宽度2×13米,伊克田至大井沟段路基宽度26米;大井沟至木仁高勒段利用半幅拼宽,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木仁高勒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维持既有25.5米。

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及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主线、连接线、普通国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新建三级公路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利用桥涵维持原有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个月(109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主线、辅道和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环保工程及附属区房建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

编号

工程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类别

起讫桩号

里程(km)

BBZCB

主线

K45+000~K128+475.979

主线约86.560Km

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辅道、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环保工程及附属区房建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钢结构等

辅道

辅道1:F1K0+000~F1K17+900

辅道2:F2K0+000~F2K17+864.802

辅道约35.854Km

连接线

LK0+000~LK14+903.7

连接线约14.898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该条不适用于承担房建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其它成员均应满足)。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应最大,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包括土建工程施工;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土建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承担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4.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上线的通知》。

5.2 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5.3 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8月1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专业工程(水利 铁路 公路 电力)”栏目“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招标图纸及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补充)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操作手册”)。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参考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5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95

5.6 其他说明

5.6.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6.2 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6.3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NMGGC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MGGCTF)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均为nNMGGCTF)、Excel格式“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银行信贷证明原件(若采用银行信贷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9层3号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6.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公告第6.3(2)款规定)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6.6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

6.7 疫情期间,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投标人请按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各级防控部门以及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相关通知执行。进入交易中心大楼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配合交易中心大楼管理部门的登记、核验工作,事先关注微信“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一栏,申请健康码,凭健康码及身份证原件即可进入大楼,大楼物业或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对上述要求有调整的,按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只能委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开标区的现场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服从现场管理要求,做好健康防护。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关于疫情的一切事项,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

邮 编:01002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乌银高速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项目建设

管理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南侧

邮政编码:750300

联 系 人:郭先生、李先生

电 话:153*****911187*****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54号

邮 编:010020

电 话:****-*******185*****168

联 系 人:孟先生

邮 箱:********8@qq.com

2020年08月17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改建 高速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