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项目编号:DHJSYT-202000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项目编号:DHJSYT-202000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鹰潭市本级][线下]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项目编号:DHJSYT-202000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8-18]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项目编号:DHJSYT-202000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埠乡信江新区纬四路1号幸福时光二期9号楼店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YT-2020004

项目名称: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鹰购2020B000363613鹰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系统项目149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上线,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00:00 至 2020年08月25日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埠乡信江新区纬四路1号幸福时光二期9号楼店面)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开启:

2020年09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1.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m13617016876@163.com),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逾期提供的视为无效报名。 1.4凡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项目进行报名确认,由于供应商原因而造成没有及时确认报名成功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5.重要事项:在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请各潜在供应商严格执行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投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7号

联系方式:1510701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埠乡信江新区纬四路1号幸福时光二期9号楼店面101.102.103.104

联系方式:0701-6699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701-669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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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附件下载:
服务要求.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医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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