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乐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乐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

现发布答疑结果,请查阅:

1、由于本工程清单里含有食堂工程的清单,是否有误?

答:按工程量清单。

2、上行行业管理费是否取消?

答:取消上级行业管理费。

3、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图中只有业务用房、后勤中心、办证大厅和值班室的平面位置,无食堂位置,是否食堂位置就在后勤中心位置处(即食堂就是总图中的后勤中心)?

答:是。

4、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量清单中有两个装饰超高增加费,请问是否有误?(一个在普通装修中,一个高级装修中)

答:按工程量清单。

5、请问税金是否按赣建价[2011]12号文计取(即县镇按3.413%)?

答:3.413%

6、请问上级(行业)管理费是否按赣建价[2012]3号文不计取?

答:不计取。

7、请问人工费是否按赣建价[2011]8号文调整?

答:是。

8、P1页1.1.5款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封面不一致,请问是否以“乐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为准?

答:按“乐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为准。

9、由于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均在资格标中体现,请问:技术标组成第8项是否可以取消,不需重复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

10、本工程招标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如何确定?

答:本工程招标主项按建筑一类评标确定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乐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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