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软件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全面推广软件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移动办公系统集团二、三级分子公司全面推广项目软件开发服务,已由湖南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19年9月,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移动协同办公平台上线,基本满足了集团办公需求,并实现了集团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公文传输。为进一步深化应用,有效整合流程、文档、人事、财务、资产、报表、新闻信息等各种信息资源,实现集团和分子公司办公业务的无缝集成,在湖南高速集团构建政令畅通、高效协同、企业文化传播和信息集成的一体化移动协同办公平台,需在原集团总部移动协同办公平台的基础上,统一建设集团下属54家分子公司的移动办公系统。
招标范围:对湖南高速集团移动办公系统二、三级分子公司推广软件开发服务,构建面向员工,基于工作流、支持移动应用的应用平台,实现集团内部管理组织扁平化、沟通高效化、信息透明化的目标和全集团的流程、数据和协同的一体化运行,形成集团统一的、各分子公司自主管理的一体化办公系统。
具体目标为:
(1)根据2020年集团组织机构和业务调整情况,梳理、修改和完善现有系统配套流程,并对系统功能进行进一步优化;
(2)设计开发全集团18000人移动在线考勤功能,并集团人力资源系统实现考勤功能集成;
(3)基于当前高速集团总部的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完成运营管理单位、经营公司、在建项目公司共计54家二、三级分子公司的移动办公平台定制化建设(要求实施阶段各分子公司现场派驻1-2人现场实施人员),主要包括:
①一个入口:即统一服务入口(含统一APP);
②二类服务:包括湖南高速内部管理服务和对外日常服务;
③三项统一:包括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认证;
④四大体系:包括综合管理、网上(公)办事、连接共享、决策支持。
移动办公系统集团二、三级分子公司全面推广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标段范围 | |||
运营公司 | 项目建设公司 | 产业经营公司 | |
二级公司 | 三级公司 | ||
长沙分公司 | 长益扩容公司 | 服务区管理公司 | 茶陵赶街电商公司 |
衡阳分公司 | 龙琅公司 | 投资发展公司 | 高速电商公司 |
株洲分公司 | 张花连接线 | 财务管理公司 | 湘赣物流公司 |
湘潭分公司 | 常祁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三和通信公司 |
邵阳分公司 | 白新公司 | 材料贸易公司 | 通达投资公司 |
岳阳分公司 | 宁韶公司 | 物流发展公司 | 海威特咨询公司 |
常德分公司 | 官新公司 | 信息科技公司 | 高速项目管理公司 |
张家界分公司 | 江杉公司 | 养护工程公司 | 高广物业管理公司 |
益阳分公司 | 城陵矶公司 | 工程咨询公司 | 高速一通公司 |
郴州分公司 | 芷铜公司 | 置业发展公司 | 浏阳雨嘉投资公司 |
永州分公司 | 靖黎公司 | 文化旅游公司 | 衡阳凯玥房地产公司 |
怀化分公司 | 新田连接线 | 湘桥置业公司 | |
娄底分公司 | 潭邵大修 | 昭山鹿鸣山庄投资公司 | |
湘西分公司 | |||
长益公司 | |||
德安公司 | |||
岳望公司 |
本次服务招标共分为1 个标段即软件开发服务标段。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实施范围内功能模块实施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组织项目验收。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安排1-2名技术人员常驻公司对项目所开发的软件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
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内具有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下同)或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软件开发服务业绩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内参与或负责过1个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下同)或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软件开发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软件开发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8月 18日至2020 年 08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九部(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1室)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请备注招标编号:0623-2075N*******,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410003
联系人:匡先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0@qq.com
投诉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 文女士
电 话: ****-********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业 绩 要 求 |
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内具有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下同)或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软件开发服务业绩两个及以上。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内参与或负责过1个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下同)或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软件开发服务业绩。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需求分析专员 | 2 | 1、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 2、需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
高级实开发程师 | 2 | 1、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 2、需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
中级实开发程师 | 4 | 1、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2、需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
开发工程师 | 2 | 1、具有软件设计师中级资格证书。 2、需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
平台工程师 | 1 | 1、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2、需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范围和任务的理解 | 10分 | 理解准确,目标明确,内容详细得9-10分; 理解较准确,目标较明确,内容较详细得8-9; 理解基本准确,目标基本明确,内容基本详细得8分。 |
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 10分 | 移动办公系统集团二、三级分子公司全面推广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标段建设的内容、步骤、程序安排合理德9-10分; 移动办公系统集团二、三级分子公司全面推广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标段建设的内容、步骤、程序安排较合理得8-9分; 移动办公系统集团二、三级分子公司全面推广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标段建设的内容、步骤、程序安排基本合理得8。 | |||
工作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 7分 | 完善得6.3-7分; 较完善得5.6-6.3分; 一般得5.6。 | |||
措施和承诺 | 8分 | 完善得7.2-8分; 较完善得6.4-7.2分; 一般得6.4。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6分。每增加一个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软件开发或服务业绩,加2分;加满4分为止。 |
其他主要人员情况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 其中,F=10,E1=0.2,E2=0.1 | ||
2.24(4) |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0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最低业绩要求的加2.5分,最多加5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
湖南高速集团总部移动办公系统于2019年9月上线,目前主要实现了集团总部办文、办事、知识文档管理、移动办公和资金支付审批以及全部二级分子公司与集团总部之间的公文交换等相关功能。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工作秩序,运营管理部计划选取技术服务单位在集团公司全部二、三级分子公司建设和推广统一的内部移动办公系统,主要实施的工作内容:集团全部二、三级分子公司41家二级、13家三级共54家分子公司)移动办公系统的建设和推广,主要包括:
①一个入口:即统一服务入口(含统一APP);
②二类服务:包括湖南高速内部管理服务和对外日常服务;
③三项统一:包括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认证;
④四大体系:包括综合管理、网上(公)办事、连接共享、决策支持。
标签: 软件开发服务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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