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毒品案件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毒品案件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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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144号
项目编号:XSZZFCG-********9
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毒品案件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00万元
最高限价: 141.00 万元
采购需求:刑侦支队毒品案件检验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智能管理系统物证保管柜提供国家塑料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所投“智能物证保全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型物证柜”、“物证受理台”、“物证360度扫描及三维图形建模”、“门禁报警及图片抓拍”均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23:59: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网上报名。
(三)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15-8172097/18995822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系方式:0715-818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婕
电 话:13329988764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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