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工期要求与改造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煤场全封闭工程,采用普通钢管桁架结构煤场作为改造方案,包括对该项目岩土工程详勘、风洞试验、全封闭工程的设计(包括钢结构、土建、给排水及水工消防、电气系统、通风及建筑消防排烟等)、原有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改造、建筑施工、设备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2.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日历天)内全部竣工。

2.3改造范围:

本次改造项目为石横发电厂一二期煤场全封闭改造,煤场主体结构尺寸:长201米×宽127米,事故煤斗部分从主框架中分离出来单独封闭,结构尺寸25米×50米,本封闭煤场面积共计26777平方米。此范围内建设全封闭装置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粉尘外逸。以上改造尺寸以投标方的现场实际测量及设计为准。工程还包括煤场全封闭配套的室外道路、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电力电缆敷设等。

具体参数及具体要求在招标技术规范书中详细说明。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工程的合同能力;

(5)投标人应是非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存在任何一项不满足或存在虚假,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钢结构专项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如需要)须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如需要)须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投标人如需钢结构设计、钢结构制造/供货分包,须提供分包商的名称及符合以上要求的资质文件,提供的分包商在工程实施中不允许变更;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一个单跨跨度不小于120米的煤场全封闭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该业绩必须是安全、成功运行的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内容必须包含工程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表明上述要求特征的各页、工程范围);投标商投标时须提供安全投产/运行的证明文件(业主单位盖章、证明上述要求特征的内容、业主方联系人及正在使用的联系电话)】;

3.3 投标人应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不存在以下情形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存在开标日前3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判决结果为败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应不是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3.4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现场评标日)在电厂煤场封闭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近3年(2017年7月1日至现场评标日)在其公司范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较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书,承诺满足以上安全要求。

在任何时间内,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不满足以上安全要求或提供虚假的安全承诺书,一经查实,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如需钢结构设计、钢结构制造/供货分包,投标期间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钢结构设计、钢结构供货采购分包意向协议书;已经签订分包协议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投标。

(3)投标人或其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应具有与本工程钢结构特征相近的大跨度钢桁架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承担过国内1个及以上煤场全封闭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时间: 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

4.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工程业绩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不存在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证明文件等。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原件需开标时携带,以备审查。

4.3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2号正大时代广场1905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宗亮李叶青

电话: 159*****683 180*****812

邮箱:sdzdl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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