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 招标单位: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康平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
招标代码:********15180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康平县司法局的委托,为其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2.招标单位: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康平县司法局
3.建设地点:康平县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工期: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12月30日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9日
2.报名时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9日。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康平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
传 真:***-********
邮 箱: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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