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金华电镀厂电镀废水外排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郝金华电镀厂电镀废水外排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郝金华电镀厂电镀废水外排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HBSSHT2020-036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建国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世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5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晓红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通过完成布点采样、样品监测、模拟计算等工作,确定主要污染物,污染范围、污染程度,评估电镀废水外排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最高限价:3980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9天内,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提交《霸州市郝金华电镀厂电镀废水外排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在生态环境部推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目录之内;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单位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目录的网上截图

2、“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以上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盛世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506

报名及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8月18日

报名及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08月24日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 下午 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余晓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刘娟(机关纪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鉴定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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