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研究院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海洋研究院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海洋研究院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海洋研究院,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七星南路358号,宁波海洋研究院内。
建设规模: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实验平台位于2#楼1-3层、5-7层,改造建筑面积约5414平方米;海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位于 4#楼 1~2 层,改造建筑面积约 2800 平方米;海洋资源与环境公共服务平台位于 4#楼 3 层,改造建筑面积约1300 平方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海洋研究院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如下工程:包括装饰装修、水、电、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含结构加固)、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改造)等项目。
质量控制目标:同相应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相应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相应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5个月。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预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2102室(8、9号电梯至21楼)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逢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2109室(8、9号电梯至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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