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新民市邮电印刷厂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新民市邮电印刷厂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新民市邮电印刷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新民市邮电印刷厂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采购编号:ZK-2020-YZ19)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单位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1、服务内容:对新民市邮电印刷厂进行清算注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注销指导服务直至完成注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注销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案件等提供代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1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新民市邮电印刷厂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
注:1)投标单位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对新民市邮电印刷厂进行清算注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安置协议书审核等)基础费用最高限价1万元整;如产生诉讼代理最高限价按“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60%收取。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委托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含邮费)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3)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后进行,投标单位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民市邮电印刷厂
地 址:新民市
联系人:班振铎
电 话:130*****9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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