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8月18日

招标编号:GN2020-12-2439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参与并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人为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需求人为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将由中标人和需求人签订合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大外环路与宿固路交叉口东南侧200米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建设规模:1台600t/d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

3、招标范围

3.1炉渣综合利用规模:

本项目需处理的炉渣为1台焚烧炉燃烧后排出的底渣及炉排底部漏渣,在额定工况下产生的炉渣量见下表:

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炉渣产生量预估表(年运行按8000小时计算)

物料

日产生量 (吨)

年产生量 (吨)

炉渣

150

50000

注: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车间设计规模要求其生产处理能力满足1台焚烧炉年连续运行8000小时,每年产渣量约50000吨。(炉渣以实际产出量为准,表中数据仅供投标方参考。)

3.2、炉渣综合利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详见《技术规范书》):

1)投标人负责对本项目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具体包括炉渣运输及炉渣卸车(包含密封车辆及人员),炉渣处理(土地购置或租赁、工艺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维护等),炉渣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安全处理。炉渣综合利用所需的土地、环评等报批手续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须在宿州二期项目投运前具备试运行条件,环保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2)投标人负责清理渣池周围,厂内外运输路线等卫生工作。投标人在炉渣运输过程中不准有洒落、倾倒现象,负责地面渣库及汽车通道及周边地区清洁卫生。如因投标人造成的积灰,须负责及时清扫。保洁岗位人员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本工作疾病。

3)厂内厂外运渣车辆及人员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必须密封严密、手续齐全,符合环保、城管、交通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4)自合同签订日之日起,至投标人厂房投入使用前,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的处理方式,保证需求人的生产运行,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投标人需购置或租赁土地,自行建设的标准化厂房须满足项目生产需求,并承担土地购置/租赁、厂房建设(含厂区场平、绿化、道路硬化、围墙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运行、维护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解决水、电、汽以及运营过程中所有一切费用。

6)投标人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最终须满足安全生产、环保验收要求,应及时完成炉渣处置项目环评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主动将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提交需求人备案。

7)投标人在合同履约时具备炉渣接收条件并依法完成处理厂的建设和环保验收,建设要求按5)执行;若租赁,租赁合同提前报招标人备案,厂房标准同自行建设要求。

8)投标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各项环保设施应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整个生产流水线符合环评要求。

9)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落后的设备,所采取的工艺方案应为国内成熟的,并且有至少一年以上成功稳定运营经验。

10)本项目每个运营周期内,因投标人原因对炉渣不能实现综合利用的,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炉渣的能力;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后应满足环保及相关规范要求,所产生的废水、粉尘、污泥不得外排,全部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泥浆需送至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外排。需求人有权不定期检查投标人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方检查反馈情况进行书面整改。

11)在炉渣处理及外运工作中,投标人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服从需求人人员指挥和调配,安全文明生产,及时出渣和按规定运输等,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需求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定期将运输、利用、处置炉渣情况书面告知需求人。

12)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是通过交管部门年检的专用运输灰渣车辆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密闭化运输车辆。

13)投标人对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的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性能负责,需求人对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的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性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人炉渣综合利用需满足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垃圾发电场炉渣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条款。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处理后的炉渣不能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投标人应无偿处理至满足环保部门要求并赔偿需求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保证需求人不因投标人引起的炉渣处理行为而承担任何法律法规责任及经济责任。

15)投标人承担所有因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6)炉渣综合利用的车间必须为密闭式厂房,厂房内设置消除异味的设施(活性炭除臭设施等),不得使气味外泄,不得造成环境影响,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7)参与炉渣运输的车辆由投标人负责,其车辆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并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炉渣运输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车辆驾驶的经国家相关机构核发的资格证。参与炉渣运输的人员必须在需求人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在运输、利用、处置炉渣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需求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18)用于渣综合利用的工艺、设备以及产生的废弃物处理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并验收合格。

19)负责需求人厂内投标人工作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及管理。

20)生料返厂按需求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合同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日历年。(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全部冻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近2年(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内业绩要求如下:至少具有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理业绩(包括近2年内签订的或于2年前签订的但合同正在履行的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合法经营理念和环保意识,没有因环保问题等被各类行政处罚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库的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4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http://www.youzhicai.com/),如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以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法

1、招标单位: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平、王静玉

联系电话:182*****065151*****985

邮箱:********0@qq.com%E3%80%81********1@qq.com">********0@qq.com、********1@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916室

联 系 人:许沁、周宏彬

电话:****-********139*****117****-********

电子信箱:********74@qq.com">xuqin@ah-inter.com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邮编:230051

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Tools.rar,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综合 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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