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美丽缙云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美丽缙云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缙云县《美丽缙云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0年8月17日, 在缙云县环境保护局3楼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缙云县《美丽缙云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在听取了业主单位的需求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并经充分讨论后,论证意见如下: 一、 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性。省环科院与缙云县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缙云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其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项目属于此战略合作协议书中的业务范围。 二、整个工作延续的重要性。省环科院一直以来为丽水市做了大量的环保技术支撑工作,其中,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就是该院承担实施的,并已得到圆满验收。而该项目与规划编制有着不可断裂的紧密关系,是继规划之后必须实施的一系列服务,具有重要的延续性。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 三、承接项目单位资格资历的重要性。经了解,目前省环科院是浙江省内规划建设研究和实施等诸方面最资深的一家单位,该单位参与浙江省及各地市政府的生态环境建设等多项环保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的制订工作,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最权威的机构,其它部门或机构没有可比性。 终上所述,论证小组经分析、讨论、一致认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8日至2020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缙云县胜利街10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姚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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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30/20208/6aa20d2c-71aa-44f4-9ec0-da60be32e20d">论证意见.pdf
48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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